关于在2013级开设艺术、体育类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时间:2013-09-26浏览:873

 

各系学工办:

艺术类选修课是公共选修课的一个重要类别,开设艺术类选修课是高校开展艺术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高校推行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艺术教育能够培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发展学生鉴赏美和创作美的能力,陶冶学生的情操,提高学生的精神境界,现面向我校学生开设艺术、体育类选修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修对象:

2013级全体在校生

二、课程简介:

共开设9门由专业老师指导的艺术、体育类公共选修课:形体与舞蹈、影视表演、播音主持、声乐、模特礼仪、铜管乐器训练、合唱与指挥、曲艺(快板,相声等)、散打基础。

三、 学习方式:

采用老师现场授课的方式,学生根据课程考核要求完成相应的任务,经考核合格后记入艺术选修课学分。(每门课程2学分)

四、 上课时间:

每门课程一周12次,晚自习时间进行。

五、 选课要求:

1、请各系将本通知及时向学生传达,并高度重视对学生的选修指导。

2、学生在选修艺术、体育类公共课时,要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进行选修。(要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3、由于艺术、体育类公共课人数限制,每位学生只能选修1门课程。

六、选课方式:

1本次艺术类选修课不采取网上选课方式。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把姓名、班级及预选课程上报各系学工办,各系学工办汇总后于2013927上午11点前将汇总名单交至学团工作处文体部212室。

2、学团工作处对学生进行面试选拨后最终确定艺术、体育类选修课名单。

3、上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望各系学工办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学团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