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通知

时间:2014-04-14浏览:1894

 

 

各系学团工作办公室、学生会: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大赛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结合我校实际选拔我校第五届“东方杯”创业计划大赛优秀成员参加“创青春”创业计划竞赛,同时,本通知组织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实践挑战赛

二、参赛范围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三、参赛形式

参赛团队需通过参加校级预审后进行选拔报送。学校将通过校级参赛项目通过大赛官方网站进行网络报备(凡按要求参加网络报备的


项目,每件计2分,计入各学校最后总分),我校共分配到3个名额,希望各系认真组织。

四、项目申报及要求

1、创业实践挑战赛主体赛事的项目申报条件及评审规则等详见《“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见“创青春”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

2 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项目运营报告、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等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6份,封面采用230A4纸,正文采用70A4纸;电子版要同时报送大赛官方网站。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通过电子版形式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

五、推进步骤

大赛的3项主体赛事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4月下旬,我校按照大赛要求举办校级预选,胜出者将有机会推荐参加复赛。报名时间为420各系团总支务必将报名表于420前报送至大学生创业中心。

2. 20145月下旬,举行全省大赛复赛。全省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对主体赛事分别评出省级金奖、银奖、铜奖若干及其它单项奖项目。

3、团省委评选出的获胜者将参加全国决赛。具体时间以团省委通知为准。

4、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奖励;

(1)最高可获得20万元先进奖励,获金奖项目可获得至少1万元先进奖励。

2)有机会获得专业领域知名人士的直接创业指导及支持

3)有机会获得大赛设立的大学生创业基金委员会及社会风投机构的投融资、天使投资等方面支持

4)有机会得到各类媒体等渠道的专门推广传播。

学团工作处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

联 系 人:赵 

联系电话: 05388369587

电子邮箱: tw9539@163.com 

附件:创业实践挑战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学团工作处

                     201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