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第一期“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师”的通知

时间:2014-05-06浏览:1011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广大同学心理综合素质,实现学生群体“助人自助”的自我教育理念,学团工作处拟培养学生“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师”,现面向全校学生招募培训学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养“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师”的意义

从学生群体中选拔、培养“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师”可以有利于调动学生群体积极性,充分发掘学生群体的自我教育力量,实现他们帮助他人、提升自己的自我教育需求。同时,培养学生“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师”可以有效扩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辐射范围,进一步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把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向纵深。

二、 “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师”的培养方式

“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师”的培训将由学团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从我校学生群体中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对他们进行团体心理辅导的理论培训和实践指导,经过考核合格后,颁发“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师”资格证书。

三、“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师”的工作内容

学生成为一名“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师”后,将主要负责我校学生群体的团体心理辅导工作。定期推出符合学生群体需要,提升学生心理综合素质的团体心理辅导内容,如,新生的新学期适应,自信心的训练与提升,人际关系的调整,情绪问题的疏导与管理,压力情境下的心理调整,职业选择与生涯规划等主题内容。“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师”团队将深入学生群体,致力于实现帮助他人、提升自己的“助人自助”理念。

四、“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师”的选拔条件

1、性格开朗大方,口齿清晰,表达流利。

2、为人热情,关心他人,人际关系良好。

3、对心理学感兴趣,愿意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贡献力量。

4、具备现场控制能力,有一定的团队领导经验。

5、遵守“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师”工作守则,能为他人保守秘密。

五、报名方式

1、选拔对象:全体在校生

2、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交至各系心理健康服务部,由系部统一上交心理中心。 

3、报名时间:截止到514

4、面试时间、地点:515日晚7:00;明志楼4101

附注:如有疑问,请拔打电话8369568,或到心理咨询中心办公室(明志楼4101室)咨询。

 

附件: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师报名表.doc

 

                                学团工作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