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教学字(2003)1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3号),在各系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学校评审专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过无记名投票,最后确定以下候选人和候选班级。现进行公示:
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李 琳、赵志慧、李 浩、
宿 迪、张梦圆、何建磊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徐 康、高梦娜、高子立
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2013级人力资源管理本科1班
2013级财务管理本科1班
若对以上人员或班级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评审组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16年3月10日上午8:00-3月14日下午5:00。
二、举报电话
8369532
学团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