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现将我院2014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4项)、科技计划项目(1项)及2015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20项)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程序
1.材料评审: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合格者进入答辩环节,不合格者不予答辩。
2.现场答辩:项目负责人每人10分钟时间答辩(5分钟自述,5分钟专家提问),自备PPT,答辩合格者予以结项,不合格者不予结项。
二、结项材料
(一)2014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科技)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科技)项目结题报告书》,连同成果材料(普通打印)一式5份于4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坤元楼207)。
(二)2015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中文核心期刊目录》规定至少公开发表论文1篇,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连同成果材料(普通打印)一式5份于4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坤元楼207)。
三、结项说明
结项材料预期不交或不参加现场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结项,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宋媛丽 ,联系电话:8369666。
科研处
201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