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加强对我校教学工作的管理与监控,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教务处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督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4月5日-6月5日
二、督导内容
1、听课:校督导带领本学期新进教师听课,重点是新开课、实践课、选修课、以往督导评价良好以下及2016年竞聘副教授、讲师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师;系(部)督导组织本系(部)全体任课教师互相听课、评课。
2、教研活动:校督导每周三下午对教研室教研活动的组织与开展进行指导与监督。
三、组织实施
1、校督导组深入课堂、教研室对教师教学及教研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与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平。
2、各系(部)要将听课列为常规工作,由系督导组织本系(部)全体任课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安排听课任务,落实听课情况,保证听课质量。
四、具体要求
1、听课人员要认真听课,听出问题,听出建议,听出进步,做好听课记录,如实填写《督导工作及教师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本学期新进教师要随同校督导听课,互相学习,积累经验,为上课做准备;对于听课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教师,各系部要多加指导,帮助年轻教师尽快成长。
2、各系(部)要督促教研室认真制定教研活动计划,落实开展好每一次教研活动,做好开展记录,与督导多沟通多交流,积极听取督导意见,提高教研活动开展质量,突出特色,取得实际效果。
3、督导工作结束后,各系(部)将《督导工作及教师听课情况统计表》(全体教师)及督导工作报告(包含听课基本情况、听课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听课建议等方面内容)于6月10日前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坤元楼207室)。
附件:督导工作及教师听课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