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中心各工作室及负责人:
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部署,将对大学生创业中心进行重新规划和设计,为了加快相关工作进度,经过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收回全部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收回工作室包括求真楼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室;
2、请以上工作室负责人在通知下发之日起办理清退手续,所有工作室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退工作,交回工作室钥匙、锁具,逾期不退者学校将强制收回;
3、各工作室退出前须保持现状,不得私自进行转让、装修或未经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许可的其他行为;
4、各工作室退出前自行清理私人物品,不得留存。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请各工作室负责人充分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相关政策,按时按要求完成清退工作;
6、联系电话:0538-8369182,张老师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16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