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庆祝教师节系列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6-06浏览:4811

 

院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庆祝教师节系列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7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分别以“我的读书生活”和“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为主题开展教师征文和学生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的读书生活”教师征文活动

(一)参加对象

广大教师及管理服务人员均可参加。

(二)征文内容

读书给教师自身专业成长带来的收获;由阅读引发的对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的感悟;用读书的成果指导教育教学实践的经验、体会等。

1.主题鲜明,材料鲜活,案例典型,时代感强,条理清晰,语言精练,文笔流畅;

2.密切结合教师读书和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的实际,做到朴实真切,言之有物;

3.文体不限,题目自拟,格式规范,文末注明引文出处,字数不限。

二、“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学生征文活动

(一)参加对象

全校学生

(二)征文内容

1.诗歌、散文、随笔等体裁不限,诗歌原则上不超过50句,散文、随笔等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

2.题目自拟,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尽情抒发对老师的感恩之情,阐释自己对好老师的认识与评价。

三、征文评选

本次征文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并予以表彰。

评选结束后,学校将择优推荐教师征文和学生征文报送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将组织评委会进行集中评选,教师组设一等奖100名、二等奖300名、三等奖500名,学生组设一等奖200名、二等奖600名、三等奖1000名,优秀作品将颁发证书予以表彰并在《山东教育报》刊登。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加强领导,广泛发动,以此次征文评选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学生关爱教师,同时,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以读书促进专业化成长。

2.各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征文的评选推荐工作,严禁参加比赛的征文出现拼凑、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3. 630日前,各部门将征文作品目录(附件1)和征文电子版按照要求报送组织人事处。

 

附件:

1.  征文活动作品目录汇总表.rar

2.  征文活动作品字体要求.rar

 

 

组织人事处

201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