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案例的通知

时间:2017-10-26浏览:2938

 

各系部:
  
为继续贯彻落实《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鲁财大东方院字〔201614号)文件精神,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鼓励和引导我校大学生主动参与创新创业,特向全校征集这方面的先进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条件及标准

(一)范围
  我校本专科学生(含毕业生),每系须推荐13人。
  (二)条件
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个人独立创业(一人或几人创建新企业)、公司附属创业(一家成熟公司创建新的附属企业)、公司内部创业(公司和员工共担风险、共享成果的激励形式)的典型案例。
  (三)标准
  1.真实性。来自创新创业真实的实践探索。
  2.创新性。紧跟或引领时代潮流,具有观念、服务、管理等创新的性质。
  3.典型性。具有代表性和标志性,有一定影响力和积极推动作用。

4.示范性。能够激发广大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创业观和成才观。
  二、相关要求
  (一)各系高度重视,认真遴选推荐。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是学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遴选和推荐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对于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经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系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组织开展调研,积极收集近年来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组织相关教师和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点评。各系要深入挖掘,把本系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认真整理,并提供以下材料:填写《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征集表》(附件1);认真撰写案例推荐材料(附件2组织创新创业指导领域具有较高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指导水平的相关教师和专家(或具有丰富职业指导经历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对拟推荐典型进行点评(附件2)。可参考创新创业样例(附件3),以上材料电子版于20171120日前发送至
sdorcxcy@163.com
  (三)形成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的长效机制。各系要进一步加强对本系大学生创新创业状况的跟踪调查,特别是要对我校创新创业孵化基金支持的创业项目建立创新创业典型案例收集工作制度,将此项工作作为每年的常规工作开展。加强对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结合学校教学活动安排,深入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报告、指导讲座等活动,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努力形成激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1.创新创业案例征集表.rar
  
      2.创新创业案例写作要求.rar

     3.创新创业参考样例.rar

 

 

创新创业学院  

201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