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各级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的通知

时间:2017-12-05浏览:6950

 

各部门、各系部:

    为全面有力地抓好网络舆论阵地建设,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办公室宣传中心拟对学校各级新媒体进行备案登记,并实行年检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凡以学校、校内各级部门或学生组织名义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注册的官方微博、微信账号(包括未经过实名认证的账号),均须按要求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各级新媒体登记表》、《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各级新媒体年检表》和《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并报送宣传中心(坤元楼306室)登记备案。备案登记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171215日。

    联系电话:8369593

 

附件:

1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各级新媒体登记表.rar

2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各级新媒体年检表.rar

3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rar

 

办公室宣传中心

   201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