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音乐器材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18-04-12浏览:387

各供应商:

我校现需一批音乐器材,决定采用密封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概况及询价注意事项。

一、询价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乐器名称

品牌

型号、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古筝

敦煌

694DQ 双鹤朝阳

6

带立式筝架

质保五年,终生维护

2

琵琶

敦煌

561/561M铁梨木乌木相轸  半混水式如意/牡丹头花

2

带腰托

质保五年,终生维护

3

中阮

专业花梨木

1

带腰托

质保五年,终生维护

4

扬琴

星海

专业402花梨紫檀木材质

1

带琴架

质保五年,终生维护

5

二胡

敦煌

08A 一级乌木  木轸

4

带腰托

质保五年,终生维护

6

大提琴

虎纹手工专业大提琴

1

  

质保五年,终生维护 

  

  

  

  

  

7

竹笛

定制

苦竹(10/套)

2

8

定制

紫竹(GF

2

9

定制

24

1

10

电钢琴

美嘉

MH20、重锤

1

11

谱台

可折叠便携式加粗

17

12

拾音器

贴片民乐通用主动拾音

18

 

备注:供应商需赠送乐器备用弦、笛膜等小配件。

二、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及时供货能力并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注意事项:

1.询价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1,须说明货物名称、产地、型号规格、品牌、保修期限等)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产品详细配置及技术参数说明(须以彩页或有效产品说明等方式提供)

(4)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

(5)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3)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并分别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可能会导致报价无效。

2询价截止时间:各供应商请于2018416930(北京时间)将上述器材的投标文件,以密封(加盖公章)的形式交至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标与采购管理处,逾期作废。

3.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包括产品(含配件)购置费、运输费、保险、培训、安装调试费和税费等所有费用,即按采购方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的完工价格,并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

4.询价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商。如价格相等则以工期、供货期的长短,实质性优惠条款的优劣及质量保证期的长短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5.供应商所提供的器材必须为厂家原装正规产品,并达到采购需求的性能规格要求,其质量及售后服务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

6.成交供应商擅自变更、无故不提供、或未按期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送货上门并安装到位后交甲方验收。

8.验收:每把乐器均需由指导老师试奏,音色、手感符合要求方为验收合格。

9.付款方式:器材运输至我校指定位置,安装调试并经用户验收合格后30日内凭供货商开具的正规发票,一次性付清全额货款的95%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10.请在信封上分别注明询价项目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四、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联系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正阳路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标与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王老师韩老师,电话:0538-8369970

  

附:2018041211023289.rar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招标与采购管理处

                 201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