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通讯员队伍的通知

时间:2018-06-25浏览:745

 

  

各系()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宣传工作水平,加大对我校各项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反映各系()的工作成效及精神风貌,切实增强新闻报道的深度和广度,对内凝聚共识,对外增强社会影响,特组建一支通讯员队伍。有关通知如下:

一、部门推荐

1. 请各系()629日(星期五)前从本部门推荐一名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对新闻事件感知敏锐,热爱新闻写作,文字功底好,具有一定摄影、摄像基础的教师作为通讯员。

2. 在通讯员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时,应及时调整人选,并告知宣传中心。

二、工作任务

1. 及时采访报道本部门具有新闻价值的会议、活动、改革举措、工作成果;向宣传中心提供新闻线索及相关素材。

2. 核实、修改本部门报送的文章,并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交宣传中心。

3. 与宣传中心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加学习交流、业务培训及采风活动。

三、稿件要求

1. 内容真实、准确、客观。构成新闻要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必须真实;新闻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新闻中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等均应准确无误。

2. 符合新闻的时效性要求。鼓励即时或当天发稿。

3. 投送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新闻作品要求确系原创,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

4.鼓励文字稿件配发图片。新闻稿件配发图片一般在2-3张,重要新闻稿最多不超过4张。图片内容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每幅图片都要求附文字说明(如拍摄时间、地点、事件等)及摄影作者信息。以jpg 格式发送。

5. 尽量突出现场感,表现细节。鼓励从师生日常生活中,挖掘新闻题材,记录校园生活发生的变化,述说师生关心的话题。

6. 新闻稿件格式要规范,文字要简练、准确,语言要鲜明生动、通俗易懂,注重可读性。标题不宜太短或太长,控制在12-24字之间。

四、相关待遇

1. 颁发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闻通讯员证书。

2. 发稿给予一定的稿费。

3. 组织与兄弟高校开展学习交流。

4. 推荐参加写作、摄影摄像培训和采风等活动。

5. 组织年度优秀通讯员和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发放“优秀通讯员”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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