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

时间:2018-09-17浏览:1213

  

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37号)精神,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鲁人社函[2018]189号)要求,我校已开展对2018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及就业工作的核查,现将有关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核查小组

为进一步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和就业工作进行认真核查,成立核查小组,重点围绕国务院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及线索,迅速查明情况,对查实的弄虚作假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

组长:耿金波

副组长:王伟

成员:王栋 张雨 李帅 刘宾 梁维江 高贤敏 连国伟 王晓

二、加强队伍建设

召开就业专题会议,再次对带毕业班辅导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将教育部“四不准”等规定讲细讲透,即不准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扣留毕业证、学位证与就业签约挂钩、不准以户口为由劝说毕业生签约和签订虚假协议、不准以实习证明代替就业证明。

三、建立监督举报机制

认真核查毕业生就业数据,告知毕业生可通过新职网(www.ncss.org.cn)、学信网(www.chsi.com.cn )及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gxbys.cn)、山东省教育厅就业网查询反馈本人就业状况,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

1、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举报电话:0538-8369067

举报邮箱:dfjiuye@163.com

2、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报电话:0531-88597990

  举报邮箱:xuxrst@shandong.cn

3、山东省教育厅举报电话0531-81676803

  举报邮箱:sdjyt1312@163.com

做好就业状况问卷调查

各系通知2018届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毕业生专栏,填写“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问卷”。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