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对自有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邀请有意向的承租人参加。
一、房屋位置和面积:位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商业街(南排),面积分别为120平方米,32平方米。
二、承租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无违法失信记录。
三、经营范围:允许经营除餐饮服务以外的商业经营。
四、报名时间:2019年3月8日下午五点至2019年3月11日下午五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报名地点: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物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85397782 18660869600 17605381716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