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时间:2019-03-08浏览:620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对自有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邀请有意向的承租人参加。

一、房屋位置和面积:位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商业街南排,面积分别为120平方米,32平方米。

二、承租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无违法失信记录。

三、经营范围:允许经营除餐饮服务以外的商业经营。

四、报名时间:201938下午五点2019311下午五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报名地点: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物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85397782 18660869600 17605381716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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