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发布人:何堃  发布时间:2018-12-25   浏览次数: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人文艺术学院学生会是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为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人文艺术学院学生会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联结系部和同学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致力于组织学院各项活动的开展,促进同学全面素质的提高。
第四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五条 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手册》所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细则


:学生会主席团5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4人;
实践服务中心主任1人;
各部门设部长1人,副部长2-4人,干事若干;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由三年级学生担任,副部长由二年级学生担任;每学年换届一次,每学期根据学习成绩、日常表现进行微调;人员不足,岗位可兼任或空缺。

第一条  部长级以上会议职责
(一)是人文艺术学院学生会最高决策机构,审议决策学生会各项工作,由学团工作办公室批准成立。
(二)由辅导员及部长级代表组成,是学生会各项决议产生的重要机构。针对学生会的发展规划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协商探讨,督促学生会整体工作的开展运行。
第二条  学生会主席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按“逐级负责,跨级管理”的原则,对学生会负责。
(二)主持制定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持制定学生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大会、部长级例会,组织研究并决定重要工作。
(五)根据学生会发展职责,明确各部分工,带头落实并督促实施。  
(六)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向学生会全体报告工作,接受学生会成员和学院同学监督。
第三条  主席团职责
(一)由学院主席副主席组成。
(二)任职期间协助主席工作,以跟听各部门例会、参与学生会活动等形式发现问题并及时反映。
第四条  学生会部长职责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积极进行工作改革和创新。
(二)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对学生会负责。
(四)根据学生会整体工作部署,制定并执行部门工作计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及时向分管主席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贯彻整改措施。
(五)加强与其他各部门的联系,分工合作。
(六)负责本部门成员管理,安排工作并检查督促。
第五条  学生会副部长职责
(一)全力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二)根据部门工作分工,做好自己承担的工作。
(三)在部长不在的情况下,受部长委托执行部长职能,协调其他副部长,带领干事完成部门工作。
(四)在部长不在的情况下,配合代理部长,带领干事完成部门工作。
第六条  学生会干事职责
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本部门工作,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在短时间内熟悉本部门的工作并积极配合部门完成工作,对副部长负责。
第七条  岗位培训制度
(一)对新进干部结合其岗位职责进行岗前培训,在澄清认知岗位职能的条件下力求做到及时了解学生会及各部门现阶段发展状况及进一步发展规划。
(二)以副部级联席会议、各部例会等形式,针对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定期培训,以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提高干部素质。

                                               第三章    会员及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入条件
凡有人文艺术学院学籍的学生,被学生会录取并承认学生会章程的均为人文艺术学院学生会成员。 
第二条 加入方式
经个人申请,由主席团、各部部长推荐,参加初试和复试,最后由学生会会议讨论并择优录取。 
第三条 加入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全系师生服务。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三)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自觉维护人文艺术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自觉维护学生会声誉,为学生会服务。
(四)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树立良好的言行规范;加强领导与学生间的联系,作到“上情下知,下情上达”。
(五)遵守人文艺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承办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第四条 加入权利
(一)对学生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咨询和监督的权利,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承办的各项活动、参加学生会有关工作讨论及阅读有关文件和材料的权利。
(二)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要求学生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的权利,并拥有使用学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四)有向学生会或通过学生会向学院老师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工作优秀的学生会干部均可参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的评选,及其他奖励和荣誉的评选活动,并有得到期末综合测评特殊贡献分的权利。
第五条 注意事项
凡加入学生会的成员应严格按照学生会干部条例、遵守考勤制度、例会制度;学期末各科成绩达标,否则予以退会考虑。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 章程的修改需学生会学生干部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提议,并由主席团会议审议,经学生会学生干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录


                                    第一章 学生会部门职责
第一条 各部门职责


秘书处:
1.负责学生会与老师的工作交流、协调,配合主席团协调管理学生会工作。
2.负责整理和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处理相关资料。
3.负责组织安排并通知学生会各类会议,确定议程,做好会议记录的收取。


学习部:
1.综合测评计算审核。
2.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干部评选。
3.运动会期间加油稿投稿。
4.优秀团员,团干,十大优秀团员标兵以及先进班集体评选。
5.院十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纪检部:
作为学生会的常规部门之一,纪检部将承前启后,本着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和全心全意为学院同学负责的原则,致力于加强纪律、学风和日常生活管理工作,努力为广大同学提供一个稳定、安然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学院的管理和正常运行提供应有保障。


体育部:
1.早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点名,组织大家进行早操活动。
2.组织开展学院各项健康有益的体育赛事。
3.积极组织同学参加校内组织运动会活动。
4.负责运动会期间的方队训练。
5.积极配合和其他部门的工作。
6.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


卫生部:
1.负责学院学生卫生活动的规划和实施工作。
2.指导各班级做好教室和宿舍的卫生值日安排工作,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评比教室、宿舍卫生情况,并及时公布评比结果。配合系部、学工处、重点抓好学生宿舍、教室、环境卫生。
3.配合学院积极开展“星级宿舍”、“文明宿舍”等的评比活动,表彰在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进班进行卫生常识宣传,引导同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实践服务中心:
发放系明德报纸,策划组织各种学术活动,增强系内学习氛围,组织开展“青春暖夕阳”等一些列志愿活动,管理系内各级档案。


外联部:
外联部是学生会对外联系、对内协调的外交部门,是对外联系的重要窗口,也是沟通我系与外界的桥梁。负责加强本系其他兄弟院系的沟通和交流,以求共同发展;负责加强本系其他兄弟院系的沟通和交流,以求共同发展;负责我系一切活动中所需的物品的采购、租赁及借用等事宜,保证活动的圆满成功。


文艺部:    
以提高同学们艺术修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为目的,开展组织策划各种娱乐活动提高同学们的校园生活质量。
 宣传部:
1.宣传本系活动的宣传海报
2.协助其他部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
3.为系比赛活动制作幕布宣传
4.迎新期间制作宣传幕布及写导生导助名单
5.竞选换届期间写部门人员名单及张贴公告
6.系干班干大会及竞选大会时在黑板写大字


心理部:
1.心理部主要工作有以心理问卷的形式调查大一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并及时反馈到院里。
2.每年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户外活动,让同学们释放自我。
3.拍摄有关心理健康的微电影并参加评比。


通讯部:
主要负责系部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是沟通我系与学校的重要桥梁,是反映学生活动,传播我系精神的重要渠道。通讯部的职责是主要负责协助老师做好通讯稿的采稿,编辑,上传下达等工作,管理系微信公众号,系网站的维护,系部各类会议活动的拍照报道,及时传达我系的信息动态。


第二条 人文艺术学院学生会总体规划
(一)学生会成员在明确自身部门职能的前提下,积极了解学生会整体发展规划及其他各部门基本职能,树立学生会总体发展理念,打造
(二)加强学生会内部人员的考核,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树立学生会的品牌活动作为工作重点。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在工作中形成“四个重心,三项战略,三大建设”的工作方针。相信在学校领导老师的指导下,在学生会同仁们的共同的努力下,人文艺术学院学生会的明天会更加辉煌!

                                       第二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 干部例会
(一)时间
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部长级例会及部门例会。
(二)出席人员
人文艺术学院学生会负责老师,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
(三)会议流程
会议开始前五分钟由纪检部负责考勤,根据会议实际需要由学生会会负责老师、学生会主席团或各部门部长主持,通讯部做好会议记录。学生会学生干部应积极参与、做好记录,针对近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讨,并由副部说明解决方案,部长总结问题并给出整改建议。

 
第二条 会议考勤 
(一)召开会议前,学生干部提前十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得到部长或负责人批准后需告知事务部。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清扫开会地点卫生,将桌椅摆放整齐。
(五)每周对上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对下周工作作出计划。
(六)无特殊情况,例会不得取消,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例会,会议时间、地点若有改动及时通知。
(七)例会时,部长不能参加的,需指定一名副部长主持会议,并向上级请假,不能无故缺席。
(八)纪检部跟其他部门例会,作好记录,供内部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