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校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高馨发布时间:2023-09-0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学工办,全体同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组织开展好我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积极参加线上学习,争做“宪法卫士”。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已公布“宪法卫士”2023年行动计划及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各学院学工办要积极动员学生在普法网进行注册登记学习,争当“宪法卫士”。要确保学生参与率比去年提高,学校将适时公布学生参与情况;对活动开展不积极,学生参与率较低的学院,学校将适时通报。

(二)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院级比赛和校级决赛。

2023年10月底,教育部普法办将组织开展学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包括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两个项目。省教育厅将遴选优秀选手组成省级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学校将从在校学生中遴选推荐演讲比赛选手1人、素养竞赛选手1人,参加省级决赛。参赛学生所在学段以20239月以后为准计算。各学院学工办要尽快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素养竞赛院级比赛,并分别推荐前三名优秀学生参加校级决赛,校级决赛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各学院学工办推荐参加校级决赛学生名单(含姓名、性别、学院、年级、专业、联系电话)于9月12日前发送至社会实践指导中心。

(三)组织参加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普法网设立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专栏,学生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习任务并达到相应要求后,可以自主通过专栏参与展示。普法网将根据命题演讲项目中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的综合结果,分别遴选各学段优秀学生直接参加总决赛演讲比赛项目。作品上传时间截止到9月12日,各学院学工办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可根据实际组织本学院演讲比赛中的优秀选手参与。

(四)组织观看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3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各学院学工办要组织学生通过网络观看宪法晨读视频。

(五)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普法网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法治动漫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地位、作用、主要内容等,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具体要求见普法网网站公告,微视频征集情况将作为各地、各高校学习活动的情况参考。各学院学工办要组织积极参与,同时将作品发送至社会实践指导中心。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学工办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坚持知识普及、观念引导、习惯养成一体推进,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宪法法治意识,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学院学工办要坚持正确导向,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引导广大学生及时知晓、广泛参与。同时对活动涌现出来的典型团队、个人和事迹及时进行推广宣传,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推进宪法教育的顺利开展。

(三)各学院学工办及时总结,报送材料。2023年12月5日前,各学院学工办要向社会实践指导中心报送活动总结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困难和问题等)及2024年工作建议(带章纸质文件和电子版)。

 

                                                               学生工作处

                                                                20239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