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馨发布时间:2025-07-1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申请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集中现场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以上时间前往办理的,现场受理截止时间延长至10月15日。

二、受理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学生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三、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网上申请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贷款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交贷款申请。

续贷学生应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具体步骤:1、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填写身份证、密码、验证码登录;2、选择贷款申请,点击新增按钮,新增2025-2026学年贷款信息;3、填写续贷声明,在“贷款申请”功能“续贷声明”栏中,借款学生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2025-2026学年贷款信息。

(二)APP操作

1、手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

2、点击申请贷款;

3、填写贷款金额,选择贷款年限(2025-2026学年)和申请原因;

4、确认共同借款人信息,进行短信验证后提交。

(三)申贷材料

首贷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未进行预申请时需要)、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续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进行线上申请。对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新增共同借款人的续贷学生需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办理。

五、其他事宜

(一)各学院要按照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学院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感恩教育活动普及金融知识和征信知识,确保学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的获知政策。

(三)开学后,各学院将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收齐后交至大学生资助中心,逾期未交视为放弃贷款申请。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38-5397919。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