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 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以及《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鲁财大东方学字[2018]3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本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评审并公示,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提报的候选人进行评选,报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结果如下: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本科):
宋青橦 2022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1班
丁李轩迪2023级新闻学本科1班
宋佳芮 2023级金融学本科1班
时文婷 2022级新闻学本科1班
肖嘉妮 2024级审计学本科1班
张涵宇 2023级金融科技本科1班
刘婷钰 2024级电子商务升本3班
王明玉 2022级会计学本科1班
张 杰 2022级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数字娱乐开发方向)本科2班
吉如意 2023级市场营销本科1班
罗乐平 2023级会计学本科2班
骆昕苗 2023级商务英语本科1班
胡佳鑫 2022级工商管理本科1班
辛海娜 2023级金融科技本科1班
陈嘉慧 2023级商务英语本科1班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专科):
房雨仙 2023级大数据与会计专科5班
王振颖 2023级商务管理专科6班
赵文萃 2023级大数据与会计专科2班
孙 睿 2023级大数据与会计专科6班
邵可佳 2023级大数据技术专科1班
沈 婕 2023级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科1班
若对以上候选人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25年10月9日——10月15日
二、公示地点: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学校宣传栏。
三、监督电话:0538-5397919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