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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冬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学校决定自即日起至全国“两会”闭幕前,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 排查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聚焦以下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点,进行拉网式、起底式排查:
(一)办公场所:电暖气等大功率电器使用安全: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暖气、小太阳等取暖设备;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明火取暖;使用合规电暖气必须做到人走断电,远离窗帘、纸张、家具等可燃物,禁止覆盖烘烤衣物。
(二)机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机房:确保散热通风良好,严禁堆放杂物;检查UPS电源、蓄电池状态,防止过载、过热。配电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检查变压器、开关柜等设备运行状态,及时清理积尘;确保绝缘工具、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有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值班巡检制度。
(三)学生宿舍:全面清查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行为;严禁将插排引至床上使用;督促学生养成“人走断电”良好习惯,特别是关闭充电器、充电宝、电脑等设备电源。
(四)电动车管理:严禁电动车(含电池)进入宿舍楼内停放、充电;清查在宿舍内、楼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充电行为;引导学生前往集中充电设施规范充电。
(五)通道与杂物:保障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楼梯间和走廊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等。
三、 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各部门、各单位立即组织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场所进行全覆盖自查,建立隐患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制定临时防护措施和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
(二)集中攻坚阶段(寒假期间):学校将组织安全工作检查组,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利用寒假窗口期全力以赴推进系统性整改,确保存量问题隐患动态清零,严防学校“带病”开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春季开学至全国“两会”后):总结排查整治情况,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校园整体火灾防控能力。
四、 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将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全面排查,彻底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坚决整改到位,实行闭环管理。加强教育,提升意识。要结合排查整治,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用火知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严格值守,强化应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演练,提升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响应能力。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请各部门、各单位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共同筑牢校园消防安全防线,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重要时段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特此通知。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