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信息员聘任及管理办法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工信息员聘任及管理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学校宣传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职工信息员管理,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充分调动各单位宣传报道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拓宽新闻传播渠道,保证宣传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教工信息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了解学校基本情况,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2.熟悉本单位工作,能够及时敏锐捕捉本单位关于教学、科研、管理及学生工作等方面有价值的新闻信息。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各项新闻报道任务。

4.教工信息员由各单位推荐,宣传中心聘任。原则上各单位推荐1-2人,聘期3年。

二、教工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了解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果以及重大事件,真实、客观、准确地撰写或组织撰写本单位师生新闻稿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及时向校园网、官方微信微博、官方微视频客户端等投稿。

2.总结宣传本单位、本部门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3.及时向宣传中心提供新闻线索,报送新闻信息,配合外宣活动及策划。

4.积极做好本单位与宣传中心的联络工作,及时传递学校关于宣传工作的最新精神,及时发现和反映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其它敏感信息。

5.积极做好本部门舆情监控工作,正确引导,并按要求及时记录、上报、处理。

三、教工信息员的日常管理

1.信息员在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时,由宣传中心和各单位共同负责管理与指导。宣传中心负责组织信息员学习培训交流和考评。

2.信息员提交校园网、校报、官方微信微博、外媒的新闻稿件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信息员和单位负责人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应确保新闻稿件的质量。

3.宣传中心建立全校信息员队伍QQ群或微信群,各单位信息员应加入群,并及时交流沟通。

4.各单位信息员队伍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若有人事变动应及时安排专人接替,并及时报宣传中心登记备案。

四、教工信息员的考核与奖励

1.宣传中心对教工信息员业绩进行聘期年度考核。考核标准包括发稿数量、质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考核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宣传中心对信息员在校园媒体平台每月发稿状况进行统计并公示。

3.由宣传中心组织,每年在教工信息员队伍中评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4.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教工信息员,宣传中心予以解聘。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宣传中心

二零二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