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2  浏览次数:402

各学院、全体2022届毕业生:

为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办理高等学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工作规定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八项便利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就业派遣报送范围

我校按国家计划招收,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2022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毕业生配合学校做好的就业派遣事项

1、按照本人就业情况认真完成信息的网上填报

1)与省内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操作:与省内就业单位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以下简称“信息网”)完成网签。

2)与省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操作: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省外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将信息录入到信息网。

3)其他录用形式就业毕业生

操作:填写《灵活就业证明》,单位盖章,并将信息录入到信息网。《灵活就业证明》表格可在学校官网(http://www.sdor.cn/)就业指导中心的“相关下载”版块下载。

4)毕业生境内升学的毕业生

操作:将升学信息录入到信息网。

5)选择自由职业的毕业生

操作:填写《毕业生自由职业证明》,并将信息录入到信息网。《毕业生自由职业证明》表格可在学校官网(http://www.sdor.cn/)就业指导中心的“相关下载”版块下载。

6)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

操作: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将信息录入到信息网。

7)自主创业、应征入伍、出国(境)学习、基层项目(三支一扶,服务西部)的毕业生

操作:将自主创业、应征入伍、出国(境)学习、基层项目(三支一扶,服务西部)信息录入到信息网。

8)未就业实名登记

操作: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就业信息网。

2、其他注意事项

(1)请毕业生根据自己就业情况于202268日前完成就业信息的录入。

(2)以上就业手续操作流程,请毕业生关注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20211123日起发布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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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遇问题,毕业生可通过电话、班级QQ群、班级微信群联系本人辅导员解决。

三、各学院做好通知、指导和审核工作

1、各学院要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位毕业生,并做好通知的解读、答疑工作。

2、针对准备签约、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等就业情况的毕业生各学院要做好签约、录入流程一对一指导工作,确保就业信息录入顺利进行。

3、完成毕业生信息网内就业信息的审核工作,审核工作务必认真仔细,毕业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要真实有效且加盖单位公章,各学院审核截止时间暂定202268日。

4、针对未就业毕业生,需摸清毕业生当前就业心态,了解毕业生求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为毕业生提供所需帮助。统计并留存未就业毕业生联系方式,做好后期就业状况跟踪、未就业实名登记督促工作。

5、详细了解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状况,针对优秀毕业生、特困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加强就业指导工作,优秀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可以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对特困生、少数民族毕业生要重点关注,提供招聘信息等一对一就业指导,帮助其顺利就业。

6、各学院做好2022届毕业生就业材料审核及备案工作,就业材料包括协议书、就业合同、灵活就业证明、毕业生自由职业证明、自主创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入伍的参军证明复印件等。

7、各学院要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严格遵守教育部 “四不准”要求,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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