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10-09浏览次数:10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毕业论文(设计)合格与否是本科学生是否获得毕业资格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

第二条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指导精神,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等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条 教务处负责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制定与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的管理制度。

2.指导并协助学院解决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3.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检查、查重等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监控。

5.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6.负责统计上报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及相关材料。

7.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教学研究和改革。

第五条 学院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和部署,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订本学院基本要求、评分标准及管理细则,拟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

2.向各教研室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3.审核、批准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任务书和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

4.负责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经常检查了解各专业毕业论文 (设计)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5.负责组织学校安排的毕业论文(设计)普查、抽查和评价工作。

6.成立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组织全学院答辩工作,审查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7.负责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8.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分析、汇总,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及时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基本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总结等。

9.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文件的归档工作。

第六条 各专业教研室是直接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层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选题。

2.组织实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程中的开题审查、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工作。

3.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

4.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各项资料规范化建设,并协助本学院和学校进行资料归档。

5.向学院答辩委员会提出本专业答辩小组成员建议名单。

6.向学院提出本专业学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建议名单。

第七条 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组成人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并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委员会主任和组长。

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答辩小组进行工作,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后成绩与评语,受理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异议并复审。答辩小组具体组织答辩,每个答辩小组原则上不少于 3 人(至少包括1名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通过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和数据化管理,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评阅、检测、答辩等环节。

第三章 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第九条 指导教师是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应符合以下要求:

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富有教学经验和较强科研能力的教师担任。

2.指导教师必须熟悉自己所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内容。对跨专业、跨学科选题的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所在学院应负责联系相应专业或学科的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由各教研室确定,所在学院审查,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4.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超过学校规定人数,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审批。

第十条 指导教师应严格履行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1.指导学生学习《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鲁教研发〔20224号)的评议要素和重点(附件1)。

2.指导学生做好题目选定或拟定工作。

3.题目选定或拟定后,指导教师应向学生说明选题的意义和写作(制作)要求,介绍该领域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和需要研读的参考资料。

4.指导学生搜集和整理文献资料,以及通过调查研究获取第一手资料。

5.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制作)计划,审阅开题报告,对学生是否可以开题提出建议;督促学生按写作(制作)计划、大纲及格式规范认真进行撰写,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报告,并签署意见;对学生已经完成的初稿可采取集中或分散指导的方法,及时准确提出修改建议,直至达到符合毕业论文(设计)水平要求才能定稿,并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水平给出恰当的评语,论文的评语应客观、准确、具体,肯定优点,提出不足;指导教师根据评阅教师的意见及论文检测(查重)结果,指导学生修改论文。

6.指导教师负责审核学生在论文定稿、评阅、检测、终稿、答辩等不同环节于系统中提交的材料。

7.强化学科知识传授、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防止出现学生学位论文的抄袭、伪造、篡改、代写和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

8.参照《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鲁教研发〔20224号)的评议要素和重点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指导。

第四章 学生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准入条件。

第十二条 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认真独立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刻苦钻研精神,勇于创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的成果。

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教师,服从安排,定期或按指导老师要求向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3.在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事因病暂时不能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须经指导教师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遵守有关单位的作息时间。累计缺席 10 天(含 10 天)以上者,其毕业论文(设计)记为不及格。

4.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5.参照《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鲁教研发〔20224号)的评议要素和重点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章 选 题

第十三条 确定课题和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2)。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应准备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相关资料和基本要求,第七个学期期末前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第十四条 确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原则。总的原则是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保证达到专业(学科方向)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题目的范围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发展水平。题目难易程度要适当,分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对于学习较好的学生,可以适当加大份量与难度。

2.选题应根据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选择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行业一线和社会实践中完成的占比理工类专业不低于90%,人文社科类专业不低于60%

3.原则上每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题目,若几个学生同做一个较大的课题,要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使每个学生有一个完整的论文内容。使每个学生不但对整个课题有全面的了解,还要锻炼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选题须经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以保证题目的深广度、工作量的合理性及题目结果的预测性。选题经教研室主任同意,院长审批后向全体学生公布。课题的确定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论文题目自由选择,学院再根据学生人数和教师指导的能力进行调整,最后确定学生的毕业论文题目。

第十五条 学生在选定课题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1.参考资料的阅读。文科类学生的阅读文献原则上不少于 10 部(篇);理工科、艺术类专业学生的阅读参考文献不得少于 6 部(篇);理工科学生须阅读含一定数量的与选题相近的外文资料。

2.撰写开题报告(附件3)。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学院批准后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研究与撰写阶段。

第六章 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规范

第十六条 学生撰写的毕业论文(设计)应简明扼要,论证严谨,层次分明,文句通顺,图表清晰准确,字体工整,使用术语规范统一。

第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篇幅要适当,字数以八千字为宜。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论文字数参照学校标准由所属学院做出规定。

第十八条 完整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且装订顺序如下:

1.中文封面;

2.英文封面;

3.题名页;

4.独创性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5.中文摘要及关键词;

6.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7.目录;

8.图表及主要符号目录(不需要时可省略);

9.正文;

10.文末参考文献列表;

11.附录;

12.致谢。

以上各项各自独立成为一部分,每部分从新的一页开始。

第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编写规范见《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编写规范》(附件4),用外文撰写的论文参考文献的格式应符合外文写作规范,其他方面按本规定执行。艺术类毕业设计基本规范由所属学院制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章 质量监控

第二十条 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阶段,学院须对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1.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选题的安排与审查、任务书填写等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2.中期:着重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展、教师指导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各专业应有书面检查记录。

3.后期: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检查学生论文(设计)完成情况和查重检测报告,并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

第二十一条 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展过程中,学校成立检查组开展随机检查和答辩检查。随机抽查主要检查选题申报审核、学生选题、下发任务书、学院组织管理等情况。答辩检查主要针对学院的答辩组织和小组答辩开展情况。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于系统中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由指导教师审核。未能按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参加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2.系统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小于15%(含)的毕业论文(设计)视为通过检测,学生可参加答辩。

3.系统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大于15%小于50%(含)的毕业论文(设计),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需由学生上传系统,指导老师审核,交至检测系统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后的总文字复制比小于15%(含)的毕业论文(设计)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答辩;超过15%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4.系统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大于50%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第二十三条 完成论文答辩,提交终稿后,学校抽检当年毕业论文(设计),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评估、检查。

第二十四条 教育部每年按照一定比例抽检当年毕业论文(设计),对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评估、检查。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相关工作及结果反馈等参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鲁财大东方院字[2021]29号)执行。

第八章 考核与成绩评定

第二十六条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应经过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教师分别给出评语和成绩,最后给出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

  1. 指导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按期交给指导教师评阅,指导老师应认真审查并写出有针对性的评语,评语字数200300字,评语应包括:

1.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作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论文写作的规范性及文字表达能力。

4.存在的问题。

5.建议成绩。

(二)评阅

各学院安排同行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隐名评阅并写出评语,评语字数100200字,评语应包括:

1.论文选题的实际价值与理论意义。

2.论文的主要工作及成果。

3.论文的文字表述、写作规范情况。

4.论文的主要不足及修改意见。

5.建议成绩。

(三)答辩

1.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给出的成绩均为及格及以上者,方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答辩时间一律安排在毕业论文(设计)的最后一周,各学院应将答辩小组名单及日程安排向学生公布,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3.所有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按时到达答辩现场,无故不参加答辩者答辩成绩记零分。

4.答辩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目的、意义、工作思路、内容及主要成果、结论以及对自己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陈述(或进行必要的演示),时间1015分钟。

5.答辩小组向学生提问及学生回答时间为1015分钟。提问的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涉及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研究或设计的内容和思路、取得的成果等。答辩人须认真回答答辩小组教师提出的问题。

6.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学生可以旁听。

7.答辩小组按0.4:0.2:0.4(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的权重得出总成绩,并写出综合评语200字左右,上报学院答辩委员会,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向学生公布成绩。

第二十七条 评分标准

参照《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制定以下评分标准,各环节评分参照执行。

优秀: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全部任务;文章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格式规范,能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本专业的有关知识和技能;论文选题价值导向正确;观点新颖,论据充足,论述深刻,论证严谨,逻辑性、独创性和科学性较强;答辩中思路清晰,观点正确,回答问题有理有据。

良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全部任务;文章结构完整,层次清楚,语言流畅,格式较规范,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与专业知识和技能;论文选题价值导向正确;观点正确,内容充实,有一定的理论性,论证较为严谨,逻辑性较强;答辩中思路清晰,观点正确,无原则性错误。

中等:完成任务书论文选题价值导向正确规定的全部任务;文章结构完整,层次较为清楚,语言流畅,格式较规范,能基本运用所学的理论与专业知识;论文选题价值导向正确;观点正确,内容较为充实,有一定的理论基础,论证较为严谨,逻辑性较强;答辩中对主要问题的回答基本正确。

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全部任务;文章结构较为完整,层次较为清楚,语言较通顺,格式较规范;论文选题价值导向正确;观点基本正确,材料较为具体、充分,能基本运用所学知识简述自己的观点;答辩中无原则性错误,但条理性较差,经提示和启发才能回答问题。

不及格:未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主要任务;结构不完整,层次不清楚,语句不通顺;文章题材不符合规定,字数少于3000 字,有剽窃抄袭行为;论文选题价值导向不正确;观点不明确,材料空泛或虚假,论证片面紊乱,无逻辑性;答辩中思路不清,对自己论文的内容完全不熟悉,不能清楚回答提出的主要问题或回答有原则性错误。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

2.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4.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编写规范

5.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6.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审核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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