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全面提升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实验教学育人功能,以及推进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的现代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实验教学与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47号)的指示精神,我校决定启动2024年校级实验教学与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择优推荐项目参与山东省级项目的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培育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探索我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的创新路径,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实验教学的改革与发展,为建设新时代背景下的实验教学体系提供坚实支撑。本年度计划立项一批校级研究项目,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推荐2个优秀项目。  

二、研究主题

(一)实验教学体系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的研究。

(二)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的研究。

(三)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的研究。

三、申报与评审

(一)各学院申报数量不限,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推荐优秀项目参与省级评选。

(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仅限参与一个项目。请各负责人如实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经学院审核后,于31日前上传至教科研平台(https://sdor.kypt.chaoxing.com)。

(三)入选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山东教育通用工作平台”,按要求在线提交相关信息与材料(具体通知将另行发布)。

四、项目管理

(一)过程管理:项目研究周期为6个月。省级立项项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研究团队或变更研究计划。

(二)结题验收:项目需按期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学校将对项目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预期目标或质量要求的项目将予以取消。

五、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单位初评工作,要紧扣实验教学育人目标,推动实验教学改革,结合教学成果奖培育,努力争取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二)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我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强化数字赋能,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三)根据教育厅要求,学校需推荐评审专家。请各学院推荐至少1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熟悉实验教学中心与实验室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专家,相同专业领域的专家不超过2名。请于31日前将《推荐专家信息表》(见附件2)及《实验教学与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交至教材与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1.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 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2).doc

2.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2.推荐专家信息表.xlsx

3.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教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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