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4日至322日(校历第二至四周),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

二、检查内容

()教学安排

主要包括上学期期末工作(课程总结、成绩登录、试卷评阅、分析及归档)的完成情况;本学期教学任务(任课教师、教材、实验/实训课程)的落实情况;教学条件(教室、机房、实验室及实验设备完好率及运行状态)的准备、使用及环境卫生情况;新教师备课情况等。

()教学文件

主要包括上学期期中教学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本学期各门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教学日历、实验/实训课教学安排的编制情况等,各学院督促任课教师于34日前将本学期承担课程的教学文件(含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和课件)上传至“泛雅”网络教学平台,保证教学文件齐全规范。

()课堂教学情况 

1.任课教师(含外聘、外籍和兼职教师)的到课、上课、下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课堂讲授是否遵守政治纪律,教师是否严格按本学期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教学课表安排教学及实验、实训;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替)停课、缺课;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及教学效果等情况。

2.学生到课、听讲、学习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是否按时到课,有无早退及旷课,以及课堂纪律、课堂听讲和学习气氛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34日至315日)

1.各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对教学安排、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和教师备课情况进行检查,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期初教学检查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审核;各学院汇总教研室填写情况完成《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期初教学检查自查总结》(附件2)。

2.各学院要抓好开学初的考勤工作,深入班级,检查教师、学生的到课情况,抽查课堂教学质量,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记录表》(附件3),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教学秩序稳定。

3.各学院要及时对自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322日前将上述3份材料纸质及电子版送交教务科研处质量评价科(坤元楼210室)。

4.教学信息员要发挥学生在参与教学管理、教学监督和自我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协助教学管理等部门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教学运行情况和发展动态,各学院于316日前汇总教学信息员反馈表发送教务科研处质量评价科。(见附件4

()学校检查(34日至322日)

1.教务科研处对新学期校历第二、三周上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教师到课、学生出勤及教学设备运行情况。

2.教务科研处将于校历第四周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对上学期期末工作完成情况、上学期期中教学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本学期期初教学材料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四、检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认真制定具体检查方案,组织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教学运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精心抓实抓好日常管理和服务,保持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2.任课教师要认真核对本人上课时间、地点;新进(聘)教师要熟知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要求,恪守教师职责,严把课堂教学质量关。

3.学校教学检查组到各教学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异常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各部门应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予以解决处理,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检查结果在全校范围通报,对发生教学事故的个人和单位按《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规定严格追责、严肃处理。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期初教学检查表

2.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期初教学检查自查总结

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记录表

4.教学信息员反馈表

附件.zip

教务科研处     

2024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