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加强通识选修课建设,提高通识选修课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说明
通识选修课是通识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课程模块。
学校鼓励各部门、各学院具备开课条件的教师,结合自身优势,积极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更加鼓励专业课教师打通专业壁垒,加强多学科融合、产学融合,拓宽专业基础,重构课程内容,开发建设专业通识课以及具有本土文化特色的课程。
二、课程学分
通识选修课学分按17学时计1学分,一般为2学分,总学时为34(根据每学期实际教学周数适当调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资格。为保证教学质量,申报人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至少1年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二)教学文件齐全。通识选修课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课程内容应具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避免与专业课内容雷同。申报时需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试讲课件等教学文件(模板见附件)。
(三)每位申报人每学期最多可申报2门通识选修课(其中新开课限1门),但同一学期的总教学任务不得超过3门。
(四)每门课开设的教学班数不限,每个教学班人数为20-120人;申报人可根据课程需要自行规定选课人数,最终选课人数低于20人的班级不予开课。
四、申报流程
(一)开课申请
教师首次开设该门课程的,须在11月30日前通过OA填写《通识选修课教师新开课申请表》,提交相关教学文件;待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由申请人联系开课部门审核教学文件,并组织试讲。
申请人须于12月5日前将《新开课试讲评价表》(附件)提交至OA,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予以建课。
(二)任课资格申请
首次开课的教师,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任课资格(以往已申请过的,无需再申请)。操作流程如下:
(三)开课信息确认
具备任课资格后,教师须在12月6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开课信息确认,每确认一次为1个教学班,每个教学班须选择一个上课时间。操作流程如下:
五、其他事项
(一)为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鼓励教师多开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人工智能、实践类等相关课程。
(二)鉴赏类的课程学校主要选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供学生自学,不鼓励开设线下课。
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5397730。
教务科研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