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申报泰安市社会工作领域专项研究课题(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者:丁铃发布时间:2024-11-08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社科联《关于深入开展泰安市社会工作领域专项课题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现组织申报第一批专项课题,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1.新时代社会工作职业化研究

2.社会工作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

3.新时代群团组织融入社会工作研究

4.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现状及提升路径

5.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政策研究

6.社会工作资源协同整合研究

7.基层治理多维方式有效连接研究

8.推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

9.构建党建核心引领下“五社联动”机制研究

10.“两企三新”党建工作现状与优化研究

11.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有效覆盖路径研究

12.行业协会商会转型发展模式与路径研究

13.社工人才和志愿者联动机制探索研究

14.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研究

15.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困境的路径研究

16.社区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研究

17.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实质作用研究

18.新时代人民建议征集质效提升探索研究

申报者根据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择相关题目或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研究内容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针对性、实用性。鼓励开展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课题,协同攻关。

二、评选步骤

申报工作由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社科联共同组织实施

1.面向社会公开申报。课题申报以课题组名义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课题的选题方向、应用价值和研究实力等进行认真审核和推荐,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2.公正评选。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社科联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评审。主要考察课题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课题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

3.立项公布。评审委员会按照申报情况择优确定课题立项,立项总数不超过20项。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社科联共同公布立项通知。

三、结项方法

1.市委社会工作部指定专人与研究课题负责人联络,掌握课题研究进度,不定期督导课题进度与质量,必要时要求课题组提供阶段性研究成果。

2.课题承担单位应在收到立项通知半年内提出结题申请,书面提交课题研究报告(正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查重率不超过30%),同时,附研究成果摘要(一式5份)。

3.评审委员会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验收,鉴定合格的课题准予结项,对提出修改意见要求的课题,应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成果使用

理论成果的转化:将课题提出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推动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同时,积极传播理论成果,促进学术交流和进步。

实践成果的转化:针对课题提出的解决方案,积极推动实施和落地,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合作,共同推进相关领域的实践工作,提高实践效果和效益。

数据成果的利用:充分利用收集到的数据,开展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将数据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将数据成果公开共享,促进数据的应用和价值发挥。

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培养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应继续加强培养和使用,不断提高团队的研究能力和水平,为下一步深入研究做好准备。

持续跟踪和评估:对课题结项后的转化工作进行持续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转化策略和方法,确保转化工作顺利进行。经评审合格的课题成果,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社科联有权使用,并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学术期刊推荐优秀成果。

五、相关要求

1.课题由负责人和成员共同完成。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对选题有较深的前期研究积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与组织工作。课题组成员优先考虑本地区合适人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对通过立项但未按要求结题的,课题负责人要承担主要责任,并提交未结题情况说明。

2.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立项申请活页》(一式5份),于2024年11月13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与成果转化科。教务科研处将聘请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咨询电话:0538-5397732。

                                

         附件1.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课题立项申请活页.doc

 

                                               教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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