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及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丁铃发布时间:2025-09-30浏览次数:11

部门、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促进项目有效实施与成果推广应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28《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改项目(省级2项、校级24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及2022年未结题项目。

二、结项材料要求

(一)《结项验收申请表(报告)》

校级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附件2省级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年度进展报告》(附件3,按年度撰写)。

(二)研究报告

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项目结项研究报告(格式参照附件4)。

(三)教研成果

提交体现本项目应用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实践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包括

1.反映项目实施成效的教学案例(格式不限);

2.项目负责人署名公开发表的、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含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或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材料

未取得任何相关成果的,原则上不予结项

(四)支撑材料

提供能够体现改革实践成效的支撑材料,材料形式不限,可为视频、图片、文字等。

三、结项安排

1.材料提交电子版材料于1031前提交至教科研平台(https://sdor.kypt.chaoxing.com),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材料(第二条要求的所有材料一式份,经学院汇总后115前报至教务科研教研科坤元楼206确保签字盖章完备

省级教改项目须113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附件5)及项目研究成果至山东省教改项目管理平台(https://gdjy.sdei.edu.cn/bkjg/login/login_toIndex)。

2.现场汇报每个项目5分钟,重点汇报项目改革实效及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作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须于1031日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并通过OA填写《教学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6),经项目主要完成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学校审核。


附件:

1.2023省级及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项目名单

2.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

3.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4.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格式

5.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6.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项目变更申请

结项通知附件1-6.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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