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的管理办法及结项工作程序,我校将组织开展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截止至2025年11月20日(下午17:0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项形式
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每个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课题组自行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鉴定)
三、需提交材料
1.课题申报书;
2.立项证书复印件;
3.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报给项目申报单位科研部门);
4.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书》(需上传盖章版,包含鉴定专家名单及意见);
6.系统办理结项的课题,需线上填报材料后,将纸质版最晚于11月18日报送至科研与成果转化科审核,审核通过盖章后,再上传系统;
7.具体流程详见附件流程图。
联系电话:0538-5397732。
教务科研处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