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办法》及结项工作程序,我校将组织开展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截止至2025年11月20日(下午17:0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鉴定结项范围
(一)专业范围包括:
1.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艺术理论、戏曲戏剧、音乐、舞蹈、影视与新媒体艺术、美术、艺术设计、文化遗产、文化产业、区域文化、文化管理服务、文化旅游融合、综合研究等研究方向。
2.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专业范围包括:传统文化与女性价值观研究、传统文化与女性文学研究、儒家文化与女大学生教育研究、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传统文化与文明山东建设、传统文化与美德山东建设、传统文化与诚信山东建设、传统文化与经济发展、传统文化与文化产业发展、传统文化与当代艺术、传统文化与信息技术、传统文化与新媒体新业态、传统文化与生态旅游
(二)形式类别包括: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著作、教材、音像出版物、美术类画册、教学成果等。未经公开出版或发表,但确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并作为有关部门决策依据的研究成果,也可以申请鉴定结项。
三、结项形式
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办公室组建鉴定结项专家组,由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设组长一人,副组长若干人,鉴定结项组由组长主持。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
1.获省部级业务奖励的;
2.收集的反映信息足以证明课题研究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课题研究提出的结论被市厅以上行政部门明确采纳的。
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每个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课题组自行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鉴定)
四、需提交材料
1.课题申报书;
2.立项证书复印件;
3.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
4.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5.《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鉴定结项书》或《“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鉴定结项申报书》(需上传盖章版,包含鉴定专家名单及意见);
6.系统办理结项的课题,需线上填报材料后,将纸质版最晚于11月18日报送至科研与成果转化科审核,审核通过盖章后,再上传系统;
7.具体流程详见附件流程图。
联系电话:0538-5397732。
教务科研处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