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丁铃发布时间:2026-01-15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开展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成果内容

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技能人才培养规律,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和层次特点,体现办学能力高水平和产教融合高质量,应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和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

(二)成果要求

申报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2026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已经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二、推荐限额

各学院限推荐1项,学校将择优推荐1项上报。

三、申报要求

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主持并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可联合申请。由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报名额占用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单位的推荐限额。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不符合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四、材料报送

申报人将《2026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于1月26日前提交至教务科研平台(https://sdor.kypt.chaoxing.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结合教学改革实际,凝练特色,认真做好成果遴选与推荐工作。

2.确保质量,严格把关。各单位须对申报成果及材料组织论证与评议,对内容的真实性、创新性、实效性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弄虚作假或抄袭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26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教务科研处  

2026年1月15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6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