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附件1)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持续优化学校本科专业结构布局,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6997”现代化工业体系需求,专业设置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提升对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
(二)加强内涵建设。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具备充足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及学科依托,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以人工智能赋能专业建设,深化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打造特色优势专业集群,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
(三)优化专业结构。重点布局现代金融、新能源、低空经济、国际传播、医养健康等急需领域学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增设社会需求不高且全省布点较多的专业(见附件2)。及时停招或撤销社会需求不高、布点过多或毕业生去向落实率长期偏低的专业。
二、申报类型
本次工作包括:2027年预申报专业、2026年正式申报专业,以及现有专业撤销。
三、工作流程与材料要求
各学院应对照《国标》和专业认证标准,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预申报专业
计划2027年申请增设的专业,2026年度须进行预申报工作,填写《2027年度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材料》(附件3)及《预申报专业汇总表》(附件4)。
2.正式申报专业
2025年已预申报的专业此次可直接正式申报,填写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包括调研报告、专家论证意见)(附件5)及《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6);2025年已预申报相近专业、需调整正式申报专业的,以及未预申报但属于国家或山东省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学院论证确需增设的,除填写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说明材料》(阐明专业设置必要性、人才需求紧迫性及与区域产业的匹配度等),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
3.现有专业撤销
对连续5年停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或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较低的专业,应申请撤销。填写《专业撤销申请表》(附件7)。
四、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1.预申报及撤销材料:请各学院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附件3、4、7电子版报送至教务科研处教研科。
2.正式申报及急需专业说明材料:请各学院于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待教育部正式通知下发后,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完成网络申报。其中,急需专业的《说明材料》电子版于7月20日前发送至教务科研处教研科,以便学校审核。
五、工作要求
1.严禁违规招生。所有申报专业在未获教育部正式备案或审批同意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
2.核对专业信息。各学院须于2026年9月5日前核对本校专业设置信息,更新专业负责人、培养方案等内容。未按时完成的,将影响下一年度专业申报。
附件:
1.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
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布点情况统计表
3.2027年度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材料
4.预申报专业汇总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6.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7.专业撤销申请表
教务科研处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