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丁铃发布时间:2026-07-16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附件1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持续优化学校本科专业结构布局,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6997”现代化工业体系需求,专业设置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提升对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

(二)加强内涵建设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具备充足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及学科依托,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以人工智能赋能专业建设深化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打造特色优势专业集群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

(三)优化专业结构。重点布局现代金融、新能源、低空经济、国际传播、医养健康等急需领域学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增设社会需求不高且全省布点较多的专业(见附件2)。及时停招或撤销社会需求不高、布点过多或毕业生去向落实率长期偏低的专业。

二、申报类型

本次工作包括:2027年预申报专业、2026年正式申报专业,以及现有专业撤销。

三、工作流程与材料要求

各学院应对照《国标》和专业认证标准,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预申报专业

计划2027年申请增设的专业,2026年度须进行预申报工作,填写《2027年度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材料》(附件3)及《预申报专业汇总表》(附件4)。

2.正式申报专业

2025年已预申报的专业此次可直接正式申报,填写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包括调研报告、专家论证意见)(附件5)及《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6);2025年已预申报相近专业、需调整正式申报专业的,以及未预申报但属于国家或山东省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学院论证确需增设的,除填写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说明材料》(阐明专业设置必要性、人才需求紧迫性及与区域产业的匹配度等),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

3.现有专业撤销

对连续5年停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或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较低的专业,应申请撤销。填写《专业撤销申请表》(附件7)。

四、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1.预申报及撤销材料请各学院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附件34、7电子版报送至教务科研教研科。

2.正式申报及急需专业说明材料:请各学院于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待教育部正式通知下发后,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完成网络申报。其中,急需专业的《说明材料》电子版于7月20日前发送至教务科研处教研科,以便学校审核。

五、工作要求

1.严禁违规招生所有申报专业在未获教育部正式备案或审批同意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

2.核对专业信息各学院须于2026年9月5日前核对本校专业设置信息,更新专业负责人、培养方案等内容。未按时完成的,将影响下一年度专业申报。

 

附件:

1.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

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布点情况统计表

3.2027年度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材料

4.预申报专业汇总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6.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7.专业撤销申请表

 

 

教务科研处   

2026年7月16日

2026年专业设置调整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