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研项目申报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8  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提升我校省级科研项目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提升我校科研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学校计划动员各学院对省级科研项目申报(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和山东省软科学项目)提前开展培育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

学院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课题申报,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科研团队、科研选题及申报条件等进行综合考评、筛选整合,组织申请人学习有关政策规划、往年项目指南及管理办法等文件

二、专项培训

教务(科研)处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专项培训,帮助申请人了解项目申报趋势与特点,了解项目如何选题、申请书如何撰写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三、组织初评

申请人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根据选题详细阐明选题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各学院通过召开座谈会、项目论证会等方式,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在项目选题的科学性、立项依据的充分性、研究目标的明确性、研究内容的合理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给予评议指导。

四、组织复评

1、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一般于3-4月份下达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山东省软科学项目一般于4-5月份下达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届时学校将传达通知精神。

2、申请人结合第一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完成后交至所在学院,教务(科研)处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复评,择优推荐上报。

五、形成定稿

申请人对照申报指南和专家复评反馈意见,做好申请书的修改完善工作,最终形成定稿。申请书的形式审查工作由项目组、学院共同完成,确保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定稿无形式问题。

学院要深入做好申报动员工作,充分发挥科研骨干教师示范带头作用,带领青年教师积极投身科研工作。各学院负责人要发挥“传、帮、带”作用,培养科研团队,培育科研方向,动员和组织学院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省级科研项目。

 

 

                                 科研处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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