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部门职责

科研处是负责学校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提升学术能力和对外学术交流的职能服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建立完善学校科研机构制定并实施学校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拟定学校科研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学校科研工作计划;选拔、培育科研创新团队;组织各级各类人才支持计划等工作。

三、制定学校学术交流计划,组织学校对外科研协作及学术交流活动,组织管理校内学术报告会、学术座谈会、学术研讨会等活动。

四、加强各级科研管理部门及校外科研机构的沟通交流,保持科研相关政策信息的畅通;积极参加各类科研服务社会活动,提高学校科研服务水平。

、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经费匹配实施管理、结项验收等工作。

、组织申报各级各类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审核、统计、上报、归档及评价奖励工作。

七、推进学校科研成果转化及技术转让、推广、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

八、统计上报学校各类科研数据,做好教师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及审核工作。

九、推进学校科学研究机构的规划、设立、建设和管理工作。

、加强各类科研政策的解读与指导,提高科研服务水平,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十一、做好学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学术道德规范的监督工作。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正阳门大街66号联系电话:0538-5397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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