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鲁财大东方教字〔2019〕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学校决定对以往考试违纪处分期满的学生,进行处分解除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处分解除时间及范围
时间:截止至6月10日
范围:以往考试中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期满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详细名单请见附件2或登陆强智教务管理系统->学籍卡处分情况查询),处分期限详见附件3第五条。
二、处分解除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附件1),陈述接受处分以来个人的思想变化和表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或QQ等多种方式传递给所在学院)。
2.各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通过OA办公系统提交处分解除申请,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
3.学生处核实学生有无其他违纪行为,做出处理意见。
4.教务处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交校专家委员会审议。
5.发文解除处分。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试违纪解除处分申请表.docx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鲁财大东方教字〔2019〕1号.pdf
教务处(科研处)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