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促进教改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教改成果的推广应用,做好省级、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2〕27号)和《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改项目(省级2项、校级24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材料要求
(一)《结项验收申请表(报告)》
校级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附件2),省级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年度进展报告》(附件3)。
(二)研究报告
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项目结项研究报告(格式参看附件4)。
(三)教研论文
每个项目须提交可代表本项目应用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实践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包括本人署名公开发表的、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含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或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材料。未取得任何标志性成果材料的,一般不予结题。
(四)改革成效材料
提供能够代表改革实践成效的支撑材料,材料形式不限,可为视频、图片、文字等。
三、结项安排
1.提交时间。电子版材料于11月17日前提交至教科研平台(https://sdor.kypt.chaoxing.com),过期不予受理;纸质版材料(本通知第二条要求的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5日前报至教务科研处教研科(坤元楼206),材料中签字、盖章处不要空缺。
省级教改项目须于11月24日前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附件5)及项目研究成果至省教改项目管理平台(https://gdjy.sdei.edu.cn/bkjg/login/login_toIndex)。
2.现场汇报。每个项目约5分钟,重点汇报项目改革实效及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须于2024年11月15日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并通过OA填写《教学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6),经项目主要完成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学校审核。
1.2022年省级及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项目名单
2.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
3.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4.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格式
5.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6.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项目变更申请表
教务科研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