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7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发布者:翟晓文发布时间:2023-05-19浏览次数:10

     20235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要求,印发枣庄、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2022112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批复同意在廊坊市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山东此批共有枣庄、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市入选。自2015年以来,国务院已先后批复7批共16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覆盖31个省区市。山东省此前已有青岛、潍坊、济南等9市入选,山东成为第四个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地级市全覆盖的省份,数量位列全国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