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793发布时间:2009-11-02

 

各系(部、中心):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于第十周至第十一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请各系(部、中心)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及时了解各系(部、中心)教学进展情况,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加以认真总结与提高;通过检查,使全校的教风和学风得到改善;通过检查,规范各系(部)教学档案建设。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全面检查课程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检查教师遵守教学纪律、课堂管理及教师上课点名制落实情况;教师停(调)课记录;学生作业批改情况;检查班级教学日志填写、学生出勤情况;检查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分析、装订归档情况。
  2.教学管理。全面检查教学过程与管理档案归档是否规范有序,开课计划、教学大纲与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和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等。
  3.实践教学。全面检查实验教学计划执行与实验指导教师准备实验(备课及有关实验条件的准备)情况、实验开出情况及实验报告填写与批阅情况;检查普通本科专业实习准备和安排情况。
  4.教研室活动情况。全面检查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落实与活动开展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新开课程教师、新任课教师上课情况;2.重点检查新进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检查其备课是否认真完备、教案是否齐全;3.全面检查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缺席情况,上课听讲情况和完成作业情况;
  (三)检查工作的组织及要求
  1.各系(部、中心)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制订自查方案,全面组织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自查方案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系教学管理档案材料留存,另一份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各教研室作为组织教学检查工作的基础单位,负责组织教学运行、实践教学、教学档案检查,组织教师按要求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实验教学规范基本要求检查表》,全面检查本教研室任课教师教学进度,填写《教研室教学进度检查记录表》和《教师自查情况统计表》。
  3.各系(部、中心)教学检查小组负责召开教学座谈会,将学生座谈会总结和整改报告填写在《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中。教学检查结束时,按要求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系里留存,一份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同时认真做好相关检查材料的归档工作,推动各课程的教研与教改活动。
  4.教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在各系检查工作完成后对各系(部、中心)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对各系(部、中心)及教务处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上报院领导,同时向各系(部、中心)通报。
  5.各系(部、中心)自查方案于11月6日前报送,其它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送。

  (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文件下载”栏下载)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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