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1051发布时间:2009-11-09

 

院属各单位:
  人事部人职发[1991] 11号文件对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定职聘任的具体规定为: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任“助理”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可参评中级职务(参评人员需具备有关科研成果),满三年可确认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确定聘任中级职务。
  根据以上规定,我院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的确认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校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符合上述规定,尚未确定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可申请确认。
  二、确认工作的程序是:个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主管部门评议——组织人事处审核——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批。
  三、根据我院现有岗位编制情况,可参加此次专业技术职务申请的人员为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含思政教师)系列;工程系列;会计系列(助级及以上职务以考代评)和图书资料系列;编辑系列。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所需条件见附表6
  四、确认工作的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11月9日——11月12日
  2.主管部门评议:11月13日——11月15日
  3.组织人事处审核:2009年11月16日
  4.上报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批
  四、评审费用
  根据省人事厅有关规定, 拟晋升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用按如下标准收取:
  拟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确认费用为100元/人;
  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审费用为160元/人。
  五、有关说明
  1、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附件5)一份。
  2、申请参评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填写《高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附件1),《山东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一览表》(附件2)和《评聘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3),原件一份,复印件10份,并提交有关科研成果(公开刊物发表的原件)。
  3、改系列评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写《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4-1,附件4-2)和《山东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一览表》(附件2),原件一份,复印件10份。
  4、申报图书资料、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出版编辑、会计系列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附件7)。
  5、申请参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交个人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等级的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证书和教师资格认证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申请人员可从校园网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按职称确认工作的程序参加评审。确认表于11月16日前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交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8369183
  特此通知
                                              

附件1:高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

附件2:山东省高校教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

附件3:教师系列呈报表

附件4-1: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正面)

附件4-2: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反面)

附件5: 正规院校毕业生定职表

附件6:各系列任职年限及学历要求

附件7: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组织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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