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859发布时间:2009-11-10


各系学工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辅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全体辅导员
  二、培训时间:
2009年11月16日(周一)——2009年11月17日(周二)。
  三、培训地点:二楼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1、2010年就业政策及山东省人社厅就业工作会议精神;
  2、职业生涯规划及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3、新时期辅导员工作规律探寻。
  五、培训要求
  1、要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按时参加培训。
  2、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提前向学生处书面请假。
  3、培训期间,要做好记录。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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