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涛)
会上,校园管理中心副主任阴雷生传达了《泰安市高新区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关于开展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屋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和我院“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杨院长现场与各房屋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并对近期安全工作作出要求:第一,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对安全工作要切实重视,要把学校的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第二,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做好在校经营人员、外来从业人员和外来车辆的登记、备案工作。出租房屋管理部门与承租人要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第三,要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对自查出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第四,各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度司的监管力度,对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要实行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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