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英泽)6月26日,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坤元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王玉华教授主持,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玉华主席首先宣读了《关于成立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通知》,并发表讲话。王主席说,这次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通过专家组评审和省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会计学等十二个专业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这是我院发展的一个里程碑,翻开了东方学院发展的崭新一页,也是正在前进中的东方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的一件大喜事。能有这样的丰硕成果,是学院行政、分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院师生员工团结协作、勤奋工作、举全校之力共同努力的结果。王主席对全院师生员工为评审工作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对荣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各位委员表示祝贺。
会上,全体委员讨论并通过了《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草案),审议并通过了教务处提交的《关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2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资格及本科学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最后,王主席宣读了《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授予2012届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的决议》,并强调学位授予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生的培养工作,优化培养过程,保证并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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