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加强对我校教学工作的管理与监控,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教务处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督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二、督导内容
1、听课:校督导听课对象重点是新开课、以往督导评价良好以下及2017年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师;系(部)督导负责组织本系(部)教师互相听课、评课。
2、教研活动:指导各系(部)规范开展教研活动。
3、专项检查:检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专项检查中有关试卷、教学材料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要求事项
1、校督导要发挥“导”的作用,以督促改,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师沟通,提出意见与建议,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平。
2、各系(部)要落实好督导工作,认真组织教师间互相听课、评课,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为同行间教学评价提供依据;要求教研室制定教研活动计划,落实教研活动内容,发挥教研活动作用。
3. 各系(部)要重视督导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反馈的问题,对于问题较多的教师,要多加指导,帮助教师尽快成长。
4.《督导及教师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及督导工作报告(重点突出存在问题及督导建议)于6月10日前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坤元楼207室)。
教务处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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