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校级专业特色学院建设和省级专业特色学院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点击数: 190发布时间:2023-12-04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未来技术学院和专业特色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首批校级专业特色学院建设和省级专业特色学院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加快推进我校专业特色学院建设,推动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紧密对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优势特色,完善科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培养一批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建设任务

(一)突出专业特色。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我省优势产业发展战略需要,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明确专业服务面向;聚焦行业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探索特色化专业建设规律,重组学科专业资源,建立跨学科专业研究和人才培养平台,重构课程和实践能力教学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推进我校新工科、新文科融合发展。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开发针对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课程体系和新形态教学课程资源,推进基于产业目标的人才培养方式创新,探索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迭代更新教学内容,将毕业设计(论文)和产业实际需求相结合。创新教学质量评价,建立课程学业评价与相关职业能力的对接机制,建设人才培养全程记录平台。

(三)促进协同创新。发挥我校人才队伍、学科专业综合性优势,主动与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完成教学科研任务,产出一批科技创新成果,推动应用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产业创新发展竞争力。大力推动科教融合,将研究成果及时引入教学过程,促进科研与人才培养积极互动,提升服务行业产业能力。

(四)深化产教融合。探索构建政产学研用全方位协同育人模式,深化校企合作,推进政府、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教学体系与课程设计、教材编制、师资队伍、实训基地与实验平台建设等,共同开发优质课程资源、特色教材、教学工具,推动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有效对接,以行业企业技术革新项目为依托,创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着力构筑“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四链融合专业特色学院新生态。

(五)加强师资建设。紧贴行业实际,整合行业协会、行业企业力量,建立由专职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专家等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发挥高端智库作用,为人才培养、行业发展、技术前沿等决策提供参考。

(六)促进国际交流。积极开展与发达国家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共研共享促进双方发展。拓展国内学生到国外高校交流访学的渠道,吸引国外学生来华学习和交流,不断提高专业特色学院的办学国际化水平。

三、申报条件

(一)专业特色学院应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以培养高质量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依托专业已经列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相关领域学科专业特色优势明显,育人基础扎实。

(二)有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和实验教学平台做支撑。

(三)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

(四)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

(五)与共建单位具有良好的产教融合基础,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四、申报数量

各学院限申报1个。可在本学院基础上组建,也可多个学院合作重新组建。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2个参评省级专业特色学院。

五、申报方式

请各学院于1215日前将《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申报书》(附件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支撑材料上传至教科研平台(https://sdor.kypt.chaoxing.com)。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专业特色学院申报工作,积极动员,认真组织,集中本单位优秀团队、优势资源做好本项工作。


附件1:山东省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申报书

附件:校级专业特色学院建设.rar


                                       教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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