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点击数: 10发布时间:2024-11-26


各学院、全体在校生: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4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山东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的通知》部署安排,我校组织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级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目标

通过举办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校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通过比赛,选拔出优秀的选手参加山东省复赛

主题:“规划青春梦想、成功启航未来”

二、比赛内容

校级选拔赛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

1.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专科中低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

2.就业赛道。面向高年级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

三、组织机构

(一)比赛由学生工作处主办。

(二)比赛设立校级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和推荐工作。

(三)各学院成立赛事工作组,负责本学院比赛的宣传、动员、推荐等工作。

四、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和比赛材料提交(20241126日—1210日)。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报名并根据学生操作手册(附件1:学生比赛操作手册)提交个人比赛材料。每位选手的指导教师仅限1人并在平台填报。

另外,比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参与。

(二)选手资格和材料审核:赛道报名选手资格和提交材料由学校进行审核。

(三)选拔评比。20241231前,校级评审专家组完成评审和推荐工作,并按照要求完成省复赛选手推荐和总结材料报送。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奖项设置

(一)成长赛道。校级奖励如下:一等奖10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20个,颁发校级奖励证书。

(二)就业赛道。校级奖励如下:一等奖10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20个,颁发校级奖励证书。

(三)校级优秀组织单位奖2个、优秀指导教师奖10个(就业赛道和成长赛道各5个)。

(四)参加比赛的同学,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考核实施办法》,给予学分认定

七、工作要求

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元化宣传本次赛事。把大赛作为提升学生职业规划能力和促就业的重要载体,让更多大学生了解和参与大赛。鼓励和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大赛平台开放的生涯闯关功能和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更好的与学校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有机结合。


附件1:学生操作手册.pdf

附件2:就业赛道方案.docx

附件3:成长赛道方案.docx

  


 学生工作处(团委)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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