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设置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简介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建设需要,掌握扎实的经济、管理、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具备较强的职位分析、员工素质测评、员工招聘与配置、员工培训与开发、绩效评价、薪酬设计、项目设计、劳动关系处理能力,较强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具有战略视野,能胜任各类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组织的相关工作的应用复合型人才。
    二、主要课程
    管理学、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组织与工作设计、招聘与人才测评、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生产运作管理、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员工关系管理等。
    三、教师队伍建设
    目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含兼职教师)共有教师 10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5人,讲师2人,“双师型”教师5人,博士及在读博士3人,其余全部为硕士及其以上学历。在师资队伍建设中,我系坚持引进教师与独立培养相结合的原则,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互补充,完善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制度。专、兼职教师队伍的类型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做到整体优化,知识结构合理、梯队明显。充分利用专职和兼职教师的力量,以老带新,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雄厚的师资队伍为专业教学效果奠定良好的基础、增强专业科研实力。
    四、教学基本结构和学分分配
    (一)毕业学分标准
    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为160学分。
    (二)教学基本结构
    1.通识课程平台共计53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33学分。通识选修课由学校统一开设公共素质板块,具体包括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人文艺术、创新创业、体育保健五个板块,共计20学分,且应修满每个板块要求的最低学分。
    2.学科基础课程平台必修课共计33学分。
    3.专业课程平台共计43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16学分;专业方向课为本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应修学分为27学分,包含应修跨学科大类选修课的最低学分4学分,跨学科大类选修课可在全校开设的各类课程中选修,类似或相近课程不得重复修读,已在或需在通识课平台、学科基础课平台、专业课平台中修读的类似或相近课程,不得作为跨学科大类选修课重复修读。
    4.实践课程平台共计26学分,其中实践必修课17学分,实践选修课应修最低学分9学分。主要包括基础实践、专业实践、综合实践三个板块,其中,基础实践包括军训和学校“五个一”特色教育教学工程(第二课堂)等,专业实践主要包括本专业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综合实践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5.第二课堂学分共计5学分。在校期间至少应累计获得5个第二课堂学分也称创新实践学分,主要是指第一课堂以外的专业技能、文体艺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第二课堂活动,旨在通过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认定和评价,激发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五、修业年限
    本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实行3-8年弹性学制,学生可提前1年或延长4年毕业。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
    第二课堂活动(“五个一”创新实践)、人力资源管理模拟实训、ERP沙盘模拟实训、企业管理综合技能实训、VBSE跨专业综合实训、毕业实习 (顶岗实习)、毕业论文等。
    学生综合素质高,能力强:毕业生就业率99%以上,考研率高达10%。在全国及省级ERP沙盘大赛、全国及省级营销大赛、国家级及省级人力资源管理技能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山东省“学创杯”大赛、泰安市创业大赛、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金蝶云管理创新杯省市赛、校创业大赛、职场模拟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商道模拟大赛、演讲比赛和心理话剧比赛等比赛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受到齐鲁晚报、泰山晨刊等多家媒体的高度关注与多角度报道。
    未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将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发展理念,通过强化管理,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致力于培养高质量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