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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  浏览次数:42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及《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鲁财大东方院字(20212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检时间

65-613

二、抽检对象及内容

1.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2.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三、学校抽检

1.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论文名单。

2.抽检的每篇论文分送3位同行专家评议。评议专家应根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按“合格”和“不合格”两档评定论文,并给出评议意见。  

3.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四、抽检结果与处理

1.抽检结果出现“存在问题”或有修改意见,均需按专家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质量由导师与学院负责把关。    

2.其他处理结果,参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鲁财大东方院字(202129号〕执行。

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认真配合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有效保障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


附件:《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pdf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5397726


质量评价与发展规划处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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